电投能源: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0 20: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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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1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李冬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治理
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刘学民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聘任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时止。经核查,刘学民同志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
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水平
测试,符合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刘学民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董事会秘书简历
  刘学民,男,1975 年生,本科学历,资本运营高级经济师,具
有证券从业资格,曾任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
监、副主任。现任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董事会
办公室、法人治理部)主任。刘学民同志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
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刘
学民同志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经核查,刘学民同志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交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
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
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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