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有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工程机械授信
合作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资租赁公司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含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对象均按要求提供资
产抵押、保证金或保证人担保等增信保障措施。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有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工
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 年开展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综合授信的
额度为 28.05 亿元。
加后公司 2026 年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综合授信总额度为 35.05 亿元,占 2025 年 12 月
司与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余额为 148,236.03 万元,占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4.01%。敬请广大投资者充
分关注相关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上午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有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的议案》。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产
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全面建立和发展现代新型银企合作关系,公司(含子公司)与以下
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新
增综合授信额度 7 亿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信合作业
务不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将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的公告编号为 2026-062 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信合作业务的基本情况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承担本
协议项下用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不见物的回购担保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
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为 1 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承担本
协议项下用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不见物的回购担保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
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二、业务对象基本情况
鉴于本次审议的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事项是为公司未来新签署的部分订单的终端
客户或经销商(代理商)提供回购担保、差额退款等责任,因此业务对象尚不确定,但
其应为信誉良好的终端客户或经销商(代理商),同时应符合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融资
条件且与公司(含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对象均按要求提供资产抵押、保证金
或保证人担保等增信保障措施。
三、累计业务余额及逾期金额情况
截止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金融机构名称 业务类型 业务余额 逾期金额 备 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保兑仓业务 275.80 0.00 未发生回购事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兑仓业务 5,245.80 0.00 未发生回购事项
小 计 5,521.60 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按揭业务 59.42 56.51 已达到回购条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
按揭业务 1,257.45 0.00 未发生回购事项
分行
小 计 1,316.87 56.51
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 89,633.59 7,954.25 尚未达到回购条件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 41,735.32 370.49 尚未达到回购条件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 4,614.21 0.00 未发生回购事项
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 1,014.60 441.42 尚未达到回购条件
上海歆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 2,237.34 0.00 未发生回购事项
小 计 139,235.06 8,766.1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信贷授信业务 2,162.50 0.00 未发生回购事项
小 计 2,162.50 0.00
合 计 148,236.03 8,822.67
注:2026 年上半年因外部非关联方融资租赁业务代垫逾期融资租赁保证金或回购事项产生的应收账
款为 957.22 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
终端客户或代理商的需求,公司为部分终端客户或代理商提供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支
持。上述业务有利于加速公司销售货款的回收,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是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
利的原则,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全面建立和发展现代新型银企合作关
系。公司仅对信誉良好的用信人提供担保业务,可有效防控风险。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
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与有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
务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