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0 17: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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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3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拟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
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将已回购股份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
将被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70 元/股(含),
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不存在减持计划。若未来
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
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
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
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8/1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8/10,由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4,000万元~8,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2.7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14.96万股~629.92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35%~0.71%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3418104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及以下条件之一,则本次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管理层
决定终止,则回购期限自管理层决定终止时,本回购方案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时,
本回购方案提前届满。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将已回购股份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
 元(含)。
 的 0.3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2.70 元/股
 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629.92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 12.70 元/股。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上
 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         (%)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242,800     0.36    3,242,800      0.36     3,242,800    0.3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887,050,942    99.64   887,050,942    99.64   887,050,942    99.64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
  股份总数      890,293,742   100.00   890,293,742   100.00   890,293,742   100.00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
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2、上述比例如有尾差,系小数点后两
位数字的四舍五入造成。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11,558,942,445.93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462,583,960.56 元,流动资产 4,569,699,674.75
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8,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指标的 0.69%、1.46%、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
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
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
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维
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
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问询,截至董事会会议决议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在回购期间,上述主体暂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将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自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
月、未来 6 个月暂不存在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将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转让。若公司
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未
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若公司未来发生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公司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
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
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
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方案;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被授权公
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等;
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的风险;
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
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
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股
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3418104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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