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8 证券简称:豪恩汽电 公告编号: 2026-057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次期权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意。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7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次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第二批次期权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 年 7 月 25 日,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事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表决权。公司董
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
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了 2024 年 8 月 2 日为授予日,以 53.99 元/股的价格向 200 名激
励对象授予 358.10 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 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 12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4.3 万份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
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和
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调整为 53.49 元/股,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 2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 21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6.09 万份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
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次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
了 法 律 意 见 书 。 以 上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次期权行权条
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次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二个行权期第二批次期权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股票数量为 29,645
份,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61 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二)行权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具体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可行权比例
第一个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10%
行权期
第二个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10%
行权期
第三个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行权期
第四个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行权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次期权的行权期为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
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8月2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次期
权的行权期为2026年8月2日至2027年8月1日。
(三)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和《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次期权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就行权条件成
就情况说明如下:
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人选;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员情形的;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下: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字(2026)第441A008579号《
深圳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
首次授予 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
第一个行权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8.00% 告》,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
首次授予 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收入17.88亿元,较2023年增
第二个行权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1.13% 长48.67%,满足公司层面业
首次授予 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绩考核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第三个行权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31% 行权期第二批次期权的行权
首次授予 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条件。
第四个行权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41%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第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条件下,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 二个行权期第二批次期权实
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评 际可行权的161名激励对象
考核等级为E等级0人,D等
级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 级1人,A/B/C等级160人。
分为A、B、C、D、E五个档次,对应的行权比例如下: 其中A/B/C等级个人层面的
行权比例为100%,D等级个
考核结果 A B C D E 人层面的行权比例为50%。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50% 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次期权
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次期权行权条件的激
励对象人数为 161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9,645 份。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四)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注销处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关于调整行权价格的说明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行
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调整为 53.49 元/股,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律 师 出 具 了 法 律 意 见 书 。 以 上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7 月 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说明
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 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 12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4.3 万份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
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 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离职人员所持有的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共计 16.5 万份应由公司注销。因公
司层面 2024 年度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共计 31.73 万份由公司注销。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合计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 2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 21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6.09 万份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原因,上述合计 5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7,675 份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行权安排
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份。
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
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29,645 份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
将因此增加约 1,573,853.05 元。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
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数据为准。
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股份总数将增加 29,645 股。本次行权
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
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作为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
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
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七、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激励对象应自筹行权所需的资金,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
务资助,包括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考核等实
际情况均符合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
次期权行权条件的要求。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
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
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
次行权条件成就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经满足,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的认定符合《激励计划》
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本次行权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事宜办理相关手续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