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天山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7 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召
开 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 年 8 月 7 日以
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
事陆正飞、孔伟平、李琛亲自出席了会议。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孔
伟平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
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
如下:
一、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豁免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通知时限。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是基于目前客观情况作出的,具有合理性。承诺延期事项不
涉及原承诺的撤销或豁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在审
议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
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陆正飞、孔伟平、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