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杭州惠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嘉科技”)股东李连强、
斯应昌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惠嘉科技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国金证券”)作为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
诺:
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
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
承诺函》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水根 张剑波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