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杭州惠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嘉科技”)股东李连强、
斯应昌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惠嘉科技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保密措
施,严格执行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情况如下:
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内幕信
息依法公开披露前,按照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
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制作重
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
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
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综上,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申报工作,采取了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泄露,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特此说明。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