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相关法律文件的有效
性的说明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杭州惠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嘉科技”)股东李连强、
斯应昌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惠嘉科技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
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息披露义务。
分的保密措施,限定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
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并做好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
作。对于本次交易的筹划过程,公司及时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
确认。
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
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交
易的相关议案,并披露《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
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关于杭州惠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
补偿与承诺协议》。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
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及全体
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出具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
该等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