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或“本持股计划”)进行
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试点指
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持股计划(草案)》遵循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本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
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
范围,其作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
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
范运行。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
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