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6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6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
选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于 2026 年 7 月 11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以下简称“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职工董事 1 名、独立
董事 3 名,任期三年,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
会同意提名林松华先生、吴凯庭先生、杨明先生、林先锋先生、吴雪芬女士为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高绍福先生、林志扬先生、谢鑫先生为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高绍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此外,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将选举产生 1 名职工董事与前述董事一起组成第六届董事会。上述董事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绍福先生、林志扬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谢鑫先生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
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的要
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有异议的,
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和可能影
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上述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换届选举
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
分之一,也不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董事候选人如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将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
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继续履职。
在此,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月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2001 年 5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厦门
群鑫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03 年 8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南靖万利达
科技有限公司国际市场部产品经理;2004 年 3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南靖万利达科
技有限公司网控事业部总经理;2011 年 5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董
事长。林松华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林松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43,698,367 股,通过建瓯趣惠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42,648,238 股,林松华先生通过直接和间
接方式共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86,346,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19%。
除此之外,林松华先生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松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年 8 月历任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总经理;1997 年 10 月起任
佳荣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 年起任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董事
长;2007 年 8 月起任 Malata Holdings Limited 董事;2017 年 8 月当选福建省总商
会副会长;2012 年 5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吴凯庭先生现任本公司
董事。
吴凯庭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吴雪芬女士为吴凯庭先生之三妹。
吴凯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785,245 股,通过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
公司及厦门赢得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吴凯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
任富士康科技集团 NWING 事业群研发工程师;2004 年 6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麦
克奥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2005 年 8 月至 2011 年 5 月历任南靖万利
达科技有限公司网控事业部项目经理、项目部经理;2011 年 5 月进入本公司工
作,历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轮值总裁、当值总裁、总裁,杨明先生现任本公
司董事、总裁。
杨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909,3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5%。杨
明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
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年 7 月任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05 年 8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
南靖万利达科技有限公司网控事业部项目部经理;2011 年 5 月进入本公司工作,
历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轮值总裁、常务副总裁,林先锋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
常务副总裁。
林先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553,2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7%。
林先锋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先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利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吴雪芬女士自 2011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吴雪芬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吴凯庭先生之三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雪芬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
情形。
会计学教授、会计系主任、审计系主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目前担任集美大
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记泰达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独立董事,兼任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
研究基地——闽台审计研究中心副主任、集美大学现代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省
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审计学专业)负责人。社会兼有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
文评审专家、全国审计学专业教育联盟理事、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福建省会
计人才库专家、厦门市会计学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高绍福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
高绍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学管理学院教授、党委书记;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
授,现已退休。近五年曾担任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担任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交所)独立董事,兼任厦门市老教授
协会副会长。林志扬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林志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为香港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员,2022 年 3 月至 2023 年 4 月为华为香港研究所研
究员,2023 年 5 月至今历任天津大学计算机学院副教授、教授。
谢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