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 3—12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7402 号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江世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浙江世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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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浙江世宝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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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7 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32,987,747 股,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32,987,747.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61 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49,999,995.67 元,坐扣承销
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3,499,999.96 元(其中税款 198,113.21 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
募集资金人民币 346,499,995.71 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接 相 关 的 新 增 外 部 费 用 人 民 币 2,610,363.90 元 后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80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额 2026 年 6 月 30 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注 1]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
限公司杭州经济 8110801012502815047 34,650.00 475.43
专户
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
限公司杭州经济 8110801010902815995 1.03
专户
技术开发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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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存放金额 2026 年 6 月 30 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注 1]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
限公司四平地直 157263881362 2,410.99
专户
街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
限公司杭州经济 8110801012302817636 73.81
专户
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募集资金
份有限公司常州 1105040229000620754 634.37
专户
罗溪支行[注 2]
中国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
限公司四平地直 160471331304 1,000.07 临时补流
街支行 专户
合 计 34,650.00 4,595.69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241.23 万元,系初始存放金额中
包含尚未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注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罗溪支行系监管协议签署主体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的下属支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增加孙公司江苏斐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江苏省常州市为“汽车智能
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类别 变更前 变更后
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实施主体 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 江苏斐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键部件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 吉林四平 吉林四平、江苏常州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延长
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60 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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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部件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期间,具体变更情况
如下: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达
项目名称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新增年产 60 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 60 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汽车智能转
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调整前募集 本次调整后募集
项目名称 调整金额
资金拟投入金额 资金拟投入金额
新增年产 60 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9,000.00 4,000.00 13,000.00
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 14,408.77 -4,000.00 10,408.77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基本完成
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项目予以结项,拟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其孳息
息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实际补充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当日的
实际金额为准。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公司承诺将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投资于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4,758.46 万元,实际投入金额较承诺投资
总额少 241.54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
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科学、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形成一定募集资金节余,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
定的利息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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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 2,659.8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
书等方式)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
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金额为 8,047.82 万元。
汇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
间,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
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主要聚焦未来转向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落地,布局汽车智能化线控转向控制技术、汽车线控四轮转向控制技术、高安全性转向控制
模块化设计技术。因此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
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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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全面产生效益,累计实现收益情况
详见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29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实际使用 14,29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
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及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实际使用 1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
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及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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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 智能网联
汽车转向 汽车转向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
项目 项目
补充流动 补充流动 6,003.17 6,003.17
资金 资金 [注] [注]
合
计
[注]实际投资金额含孳息 3.17 万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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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公司“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原投资总额 50,000 万元,规划产能为:智能电动循环球转向系统 16 万台套/年、智能电
液循环球转向系统 8 万台套/年、转向中间轴 300 万台/年、电动转向管柱 140 万台/年、机械转向管柱 100 万台/年。项目实施完成并达产后,预计
年平均销售收入约 195,042.22 万元、新增年利润总额 18,133.42 万元。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净额及项目实施现状统筹审慎实施,募集资金实际投向为转向中间轴原有产能更新改造及新增产能 75 万台/年和电动转
向管柱 27 万台/年。其中,新增产能和电动转向管柱相关工程均尚处于建设期。暂未产生效益
[注 3]详见本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六(三)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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