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61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
先认购权并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佰维存储”)持有控股子公司广东芯成汉奇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东芯成汉奇”或“标的公司”)68.2742%股权。为强化产业链协同布局,
广东芯成汉奇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本轮次总融资额不超
过 6 亿元,外部投资者预计合计取得广东芯成汉奇增资后的股权比例不超过
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所持有的广东芯成汉奇股
权比例变更为不低于 52.5186%。广东芯成汉奇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
股子公司。具体变更结果以广东芯成汉奇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因其他投资者
内部审批决策流程及进度不同,最终投资主体将在其内部审批决策通过后,
与标的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增资额度内协商确定具体增资事宜。
? 公司关联方东莞络绎佰辰一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络绎佰辰”)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认购广东芯成汉奇不超过
? 由于公司董事、总经理何瀚先生作为络绎佰辰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之
一,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络绎佰辰视为公司关联方,其本次参与增资广
东芯成汉奇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完成后,将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包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
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
易(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关义务的除外)超
过 3,000 万元,但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回购义务,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审计机构在对应会计年度审计确认
后的结果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程,尚未最终确认,外部投资者名单具体信息尚待最终确定后披露。具体股
权变更结果以广东芯成汉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为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芯成汉奇具备晶圆级封装核心技术与产业化能力。为强
化产业链协同布局,广东芯成汉奇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
本轮次总融资额不超过 6 亿元,由外部投资者参与认购,预计合计取得芯成
汉奇增资后的股权比例不超过 23.0769%。公司及其他原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的
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所持有的广东芯成汉奇股权比例变更为不低
于 52.5186%。广东芯成汉奇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变更
结果以广东芯成汉奇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其中,络绎佰辰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认购广东芯成汉奇不超过 410.1111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因其他投资者内部
审批决策流程及进度不同,最终投资主体将在其内部审批决策通过后,与标的公
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轮融资总额度内协商确定具体增资事宜。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 广东芯成汉奇不超过 23.0769%的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广东芯成汉奇本轮次总融资额不超过 6 亿元,以本次增资前公司
所持股权比例计算,本次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金额不超过
放弃优先权金额
万元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在增资协议 3.1 条约定的先
决条件全部满足或得到本轮投资方豁免的前提下,本轮投资方收
支付安排 到标的公司发出的付款申请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应缴付投资款
至标的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是 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6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外部
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并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关联董事何瀚
先生已回避表决。该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确保
本次交易的有效推进,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董事会审议的本轮融资额度范围
内,引入外部投资者,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和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等政府审批或登
记手续。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增资另有其他投资者正在推进其内部投资审批流程及协议签署流程,尚
未最终确认,外部投资者名单具体信息尚待最终确定后披露。具体股权变更结果
以广东芯成汉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为准。
(四)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由于公司董事、总经理何瀚先生作为络绎佰辰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之一,因
此,基于谨慎性原则,络绎佰辰视为公司关联方,其本次参与增资广东芯成汉奇
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完成后,将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本次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包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
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关义务的除外)超过 3,000
万元,但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络绎佰辰
法人/组织全称 东莞络绎佰辰一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441900MAKH0Y5M3J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东莞承络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6-07-01
认缴出资总额 17,950 万元
实缴出资总额 7,180 万元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7 栋 411 室
海南南佰算科技有限公司占比 55.7103%,东莞松山湖产业投
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比 28.4123%,张家港市产
主要合伙人
业创新集群发展母基金(有限合伙)占比 13.9276%,东莞承
络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比 1.9499%。
标的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何瀚先生担任络绎佰辰的投资决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策委员会委员之一。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关联关系类型
其他:公司董事、总经理何瀚先生作为络绎佰辰投资决策委
员会委员之一,基于谨慎性原则,络绎佰辰视为公司关联方。
注:络绎佰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暂无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二)本次交易的增资方包括其他外部投资者,其内部投资审批流程及协议
签署流程正在推进中,尚未最终确认,外部投资者名单具体信息尚待最终确定后
披露。具体股权变更结果以广东芯成汉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为准。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广东芯成汉奇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规定的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二)标的公司的具体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 广东芯成汉奇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CXHJEL48
□ 不适用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 √是 □否
子公司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 ?是 √否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交易方式 ?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
□向标的公司增资
√其他:控股子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增资,上市公司放弃
优先认购权
成立日期 2023/09/13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兴业路 6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兴业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 何瀚
注册资本 10,252.7778 万元
主营业务 晶圆级先进封测业务
所属行业 M759
(三)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占比(%) 注册资本 占比(%)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 不低于
司 52.5186
海南芯成汉奇一号企业管理咨 不低于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270
海南芯成汉奇四号企业管理咨 不低于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270
海南芯成汉奇五号企业管理咨 不低于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270
海南芯成汉奇六号企业管理咨 不低于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270
增资前 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占比(%) 注册资本 占比(%)
广东国创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 不低于
司 1.8965
不超过 不超过
不超过
合计 10,252.7778 100.0000 100.0000
注:
各方最终签署的交易文件及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未能完成认购或最终认购金额发生调整的可能性,届时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将相应变动。
(四)其他信息
(1)公司及其他原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2)经查询,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的股权清晰,不存在股权质押或其他权
利受限的情形。
(五)标的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广东芯成汉奇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 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不超过 23.0769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项目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7,599.19 172,028.06
负债总额 165,809.02 173,772.86
净资产 1,790.17 -1,744.79
营业收入 2,094.57 96.01
净利润 -6,223.57 -3,727.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223.57 -3,729.57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单体口径。
标的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曾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
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四、关联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基于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参考标的公司前次融资的估值情况,同时结合
标的公司的发展潜力,经各方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增资标的公司的投前
估值为人民币 20 亿元,本轮次总融资额不超过 6 亿元,外部投资者预计合计取
得标的公司增资后的股权比例不超过 23.0769%。
本次增资遵循客观、公平、自愿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加入协议》的主要内容
广东芯成汉奇及其股东拟与络绎佰辰及其他外部投资者单独或共同签署《增
资协议》或《加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1)控股股东: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员工持股平台:海南芯成汉奇一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芯成汉奇四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芯成汉奇五号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芯成汉奇六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控股股东及员工持股平台合称“创始股东”)
(3)广东国创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国创”)
(二)增资的认购
各方同意,标的公司在本次增资前的整体估值为 200,000.0000 万元,投资方
以货币形式缴付投资款,总计以不超过 6 亿元投资款认购标的公司不超过
(三)放弃优先认购权
标的公司原股东同意放弃基于法律规定的以及基于协议约定的优先认购权
并确认已获得签订本协议的内部授权和认可。
(四)声明与保证
标的公司和创始股东兹向投资者方连带地作出的各项声明和保证,在本协议
签署之日、登记日及交割日,就公司及创始股东所知,该等声明和保证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
(五)投资款的用途
标的公司和创始股东承诺,投资款将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所需各项
合理支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涉及的各项支出等,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产品研
发、生产经营设备采购等。未经本轮投资方批准,投资款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且
不得用于偿还公司对任何股东、董事、管理团队、员工或任何其他关联方的负债,
否则本轮投资方有权要求标的公司、创始股东在 10 日内纠正该行为并赔偿标的
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若标的公司、创始股东未予纠正,则本轮投资方有权要求
标的公司返还其投资款并减资退出持股或创始股东按照相当于投资款的金额受
让本轮投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同时标的公司、创始股东应连带地向本轮投资方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投资款总金额每天 0.05%的标准计算,违约金计算期间
为违规使用投资款之日起至全部返还至本轮投资方之日止。
(六)增资款的缴付及交割
在本协议 3.1 条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得到本轮投资方豁免的前提下,
本轮投资方收到标的公司发出的付款申请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应缴付投资款至
标的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七)特殊股东权利
某特定投资者享有董事会观察员权利,某特定投资者及其他本轮投资方享有
优先出售权、优先清算权、回购权、反稀释权、平等待遇及最惠待遇权等特殊股
东权利。
(八)退出安排
(1)标的公司将在 2032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现合格上市,或以并购退出方式
(含股权上翻)实现广东国创退出,否则,广东国创有权要求标的公司及/或控
股股东回购广东国创届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回购价款=回购股权
对应广东国创已支付的投资款×(1+6%×N÷365)-回购股权对应广东国创已从
标的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如有),其中:N 为从回购股权对应广东国创支付投
资款之日起至收到全部回购价款之日止的天数。
(2)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标的公司及/或控股股东按照本协议 5.2.1.1
条约定的回购价款履行回购义务:
(1)未经广东国创的书面同意,公司的主营业
务发生实质性调整或变化;(2)标的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以下任一行为:(i)
存在恶意欺诈问题;
(ii)严重违反本协议等交易文件项下陈述、保证、承诺、义
务和责任;
(3)控股股东存在以下任一行为:发生占用/抽逃/隐匿/转移公司财产、
账外销售/采购/分红、在广东国创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应审议而未审议的关联交
易(经按照交易文件约定的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的除外)等任一恶意损害公司和(或)
广东国创利益的行为,且在广东国创发出要求整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天或双
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内仍未纠正的;(4)除某特定投资者按照本协议 5.2.2.3 条约
定因其清算要求标的公司及/或控股股东回购股权的情形外,其他投资方要求标
的公司及/或控股股东回购股权的。
(3)自广东国创交割日起 18 个月内,标的公司以不低于投前估值 19 亿元,
完成不低于 5 亿元人民币的股权融资,若未完成则由控股股东在该限期内补充剩
余融资缺口,否则,广东国创有权要求标的公司及/或控股股东以回购价款回购
广东国创届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自广东国创交割日起 36 个月内,标的公司以不低于投前估值 19 亿,完成不
低于 10 亿元人民币的股权融资,若未完成则由控股股东在该限期内补充剩余融
资缺口,否则,广东国创有权要求标的公司及/或控股股东以回购价款回购广东
国创届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4)自交割日起满 3 年,如广东国创申请退出不超过其届时持有标的公司
股权比例的 50%,标的公司按届时的市场化估值,尽力协助促成其在前述范围内
进行退出。
下:
(1)标的公司将在 2032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现合格上市,或以并购退出方式
(含股权上翻)实现本轮投资方退出,否则,本轮投资方有权要求标的公司及/
或控股股东回购投资方届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回购价款=回购股
权对应本轮投资方已支付的投资款×(1+6%×N÷365)-回购股权对应本轮投资
方已从标的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如有),其中:N 为从回购股权对应本轮投资
方支付投资款之日起至收到全部回购价款之日止的天数。
(2)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标的公司及/或控股股东按照本协议 5.2.2.1
条约定的回购价款履行回购义务:
(1)未经本轮投资方的书面同意,公司的主营
业务发生实质性调整或变化;
(2)标的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以下任一行为:
(i)
存在恶意欺诈问题;
(ii)严重违反本协议等交易文件项下陈述、保证、承诺、义
务和责任;
(3)控股股东存在以下任一行为:发生占用/抽逃/隐匿/转移公司财产、
账外销售/采购/分红、在本轮投资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应审议而未审议的关联
交易(经按照交易文件约定的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的除外)等任一恶意损害公司和
(或)本轮投资方利益的行为,且在本轮投资方发出要求整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资方要求标的公司及/或控股股东回购股权的。
(3)特别的:若某特定投资者因退出期限届满需其内部清算的,某特定投
资者有权向标的公司及/或控股股东发出其清算的书面通知,标的公司应尽最大
努力在收到通知后 45 日的协商期内协助某特定投资者通过本协议约定的退出途
径实现退出。协商期限届满,如某特定投资者未能通过前述退出途径完成退出(以
某特定投资者收到全部交割款为完成标准)的,某特定投资者有权向标的公司及
/或控股股东发出书面回购通知,控股股东及/或标的公司应在收到回购通知后 30
日内按照本协议 5.2.2.1 条约定的回购价款履行回购义务并支付款项。各方同意,
本条仅适用于某特定投资者,对其他投资方不适用,其他投资方亦不得依据本协
议及前序交易文件约定的平等待遇及最惠待遇权主张相关权利。
(4)若借款类合同(如有)对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做出限制从而构成某特定
投资者退出障碍的,控股股东和标的公司届时有义务尽最大努力协调完成某特定
投资者的退出,某特定投资者亦有权要求标的公司及/或控股股东协调其他退出
渠道,标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应尽最大努力配合。
应当向标的公司发出行使回购权的书面通知(
“回购通知”),标的公司及/或控股
股东应在收到回购通知之次日起 75 日内按前述回购价款回购该等回购权人届时
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应在收到任一回购权人发出的回购通
知后立即通知其他投资方。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和其他各方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
施完成上述回购,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完成上述回购所需的批准、备案、核准(如
需),召开股东会会议并通过上述回购,于股东名册上记载上述回购,完成与回
购相关的工商登记(如需)。
前提下,若某特定投资者依据本协议第 5.2.2.3 条约定向标的公司提出回购主张
的,标的公司通过减资或其他方式履行回购义务应当取得其他投资方的书面同意。
投资方退出保障权利,为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各方不得依据本协议及前序交易
文件约定的平等待遇及最惠待遇权主张相关权利。
生时自动解除,解除后,任一投资方无权再向控股股东主张行使回购权:1)标
的公司任一完整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 亿元;2)标的公司任一完整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达到≥2 亿元。为免疑义,控股股东的回购义务的解除,不影
响标的公司回购义务的履行。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年度合并审计报告所载合并报表数据为准,该
审计报告需要经过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九)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合
同专用章/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十)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重大声明和保证是不真实、不
正确、或具有误导性的,或其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重大义务,且其未能在
收到任何其他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予以纠正,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该
方为“违约方”)。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其他各方的全部直接损失。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芯成汉奇拟引入外部投资者实施增资扩股是基于
其未来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优化广东芯成汉奇的资本结
构,充实现金流,强化产业链布局,夯实长期技术和生态壁垒,协同产业链上下
游的资源,助力公司存储和先进封装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投资款将全部用于
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所需各项合理支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涉及的各项支出等。
公司就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广东
芯成汉奇不低于 52.5186%股权,广东芯成汉奇将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中。
本次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经营能
力等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涉及标的公司及或上市公司潜在的股权回购
义务,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审计机构在对应会计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
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其他投资者内部审批决策流程及进度不同,最终投资
主体将在其内部审批决策通过后,与标的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增资额度内协
商确定具体增资事宜。本次交易需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交易的达成尚存
在不确定性。后续交易还需办理资金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将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措施积极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6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外部
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并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关联董事何瀚
先生已回避表决。该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确保
本次交易的有效推进,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董事会审议的融资额度范围内,
引进外部投资者,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和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等政府审批或登记手
续。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南佰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
认缴出资人民币 1 亿元参与设立络绎佰辰,公司董事、总经理何瀚先生担任络绎
佰辰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之一,基于谨慎性原则,络绎佰辰视为公司关联方,
前述事项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认缴出资尚未实缴出资完毕。
十、中介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关于控股子公司广东芯成汉奇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
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并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事项属正常经营发展所需。对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何瀚回避了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交易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