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享机制,深入绑定员工、股东的核心利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凝聚力
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并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