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73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
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在公司发布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
销。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中的2,637,454股股份尚
未使用,鉴于三年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637,454股股份用途,由原定的“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
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方
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3-048)。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53),本次权
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9日。因权益分派导致公司回购每股股份的价
格上限调整为13.4元/股,价格调整后预计剩余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2,640万-
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截至2024年2月8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
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37,454股,占公司总股本2.88%,占预
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69.41%,最高成交价为12.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3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8,208,376.2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
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55.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二、本次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
购》的相关规定,对于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在公司
发布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鉴于上述回购股份的三年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公司拟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用途由“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注销并
减少注册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1,515,941股减少为88,878,487股,股本
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股份注销前 回购股份注销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专户股份)
总计 91,515,941 100.00% 88,878,487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及意见
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
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