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0 证券简称:爱迪特 公告编号:2026-047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苏州君联欣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
HEALTH ADVANCE LIMITED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编号:2026-025)(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苏州
君联欣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欣康”)以及康拓有
限公司(HEALTH ADVANCE LIMITED)(以下简称“HAL”)计划自上述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4,47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00%)。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491,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0%),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983,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君联欣康和 HAL 出具的告知函,2026 年 7 月 9 日至 2026
年 8 月 6 日期间,君联欣康和 HAL 两家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
累计减持 1,533,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7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减持
公司总股本的 0.6703%。本次减持后合计持股比例降至 5.9717%,且权益变动触
及 1%刻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康拓有限公司
住所 中环皇后大道中 99 号中环中心 6113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苏州君联欣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迎宾大道 333 号 25 号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7 月 9 日-2026 年 8 月 6 日
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君联欣康和 HAL 于 2026 年 7
月 9 日-2026 年 8 月 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 1,533,600 股,持股比例由 6.9996%降至
权益变动过程
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股票简称 爱迪特 股票代码 30158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53.3600 1.0279
合 计 153.3600 1.027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044.2758 6.9996 890.9158 5.971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
HAL 6,547,859 4.3889 5,227,539 3.5039
股份
其中:无
限售条件 6,547,859 4.3889 5,227,539 3.5039
股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
股份
其中:无
君联欣康 限售条件 3,894,899 2.6107 3,681,619 2.4677
股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是 √ 否□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
向、计划
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君联欣康和 HAL 严格履行了关
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本次变动是否触及
要约收购、是否涉及 是□ 否 √
资金来源
本次变动是否涉及
披露《权益变动报告 是□ 否 √
书》
注: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产生尾差原
因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毕。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
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