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6-034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5.09 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5.01 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 年 8 月 13 日(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09 元/股(含),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二、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3),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因实施 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5.09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5.01 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
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426,697,035×0.077)÷430,313,008≈0.076 元/股。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
此,公司流通股份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5.09-0.076≈45.01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按调整后的
回购价格上限 45.01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 177.74 万股至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