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 1065)
持續關連交易
董 事 會 謹 此 宣 佈,於2026年8月7日,董 事 會 審 議 通 過 關 於 訂 立 該 等 協 議 的 議
案,據 此,中 水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全 資 附 屬 公 司)委 託 高 速 建 設 就 該 項 目 提 供
工程總承包,承包範圍包括施工圖紙包含的全部內容。
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 本 公 告 之 日,天 津 城 投 為 本 公 司 的 最 終 控 股 公 司,而 高 速 建 設 為 天 津 城 投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因 此,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14A章,高 速 建 設 為 天 津 城 投
的 聯 繫 人,被 視 為 本 公 司 的 關 連 人 士。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14A章,該 等 協 議 項
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 於 先 前 協 議 及 該 等 協 議( 按 年 度 基 準 合 併 計 算 後)項 下 的 最 高 年 度 上 限 的
一 項 或 多 項 適 用 百 分 比 率 將 超 過0.1%但 均 低 於5%,故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14A章
的 規 定,該 等 協 議 僅 須 符 合 申 報 及 公 告 的 規 定,而 獲 豁 免 遵 守 獨 立 股 東 批 准
的規定。
緒言
茲 提 述 本 公 司 日 期 為2026年6月25日 的 關 連 交 易 公 告(「該 公 告」)。除 文 義 另
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 事 會 謹 此 宣 佈,於2026年8月7日,董 事 會 審 議 通 過 關 於 訂 立 該 等 協 議 的 議
案,據 此,中 水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全 資 附 屬 公 司)委 託 高 速 建 設 就 該 項 目 提 供 工
程總承包,承包範圍包括施工圖紙包含的全部內容。
該等協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一、 第四批合同
訂約方: (a) 中水公司( 作為發包方);及
(b) 高速建設( 作為承包方)。
承包範圍: 2026年 再 生 水 區 內 配 套 工 程 四 批 項 目 明 細 中 各 項 目
施工圖紙包含的全部內容,包括5個子項目。
期限: 工 程 期 限 計 劃 自 全 部 工 程 開 工 日 期( 計 劃 於2026年8
月15日)起 至 全 部 工 程 竣 工 日 期 為 止( 計 劃 於2026年
際進度而定。
合同價款及支 第 一 批 合 同 項 下5個 子 項 目 的 工 程 造 價 共 計 人 民 幣
付: 3,785,380元(「第四批配套項目工程費」)。
第四批配套項目工程費按照工程實際進度分階段撥
付:
程 進 度 完 成30%、80%時,經 監 理、中 水 公 司 共
同 確 認 後,中 水 公 司 向 高 速 建 設 支 付 相 應 合 同
價款的30%、80%;
紙 及 竣 工 資 料,且 雙 方 完 成 竣 工 結 算 並 由 第 三
方 造 價 諮 詢 機 構 出 具 結 算 報 告 後,中 水 公 司 向
高速建設支付至結算值的97%;
公司確認無質量問題或高速建設已履行全部保
修責任後10日內無息撥付。
第 四 批 合 同 期 限 將 不 超 過3年,但 由 於 項 目 的 性 質,
預 計 約 人 民 幣11.36萬 元 的 工 程 保 修 金 將 在 項 目 竣 工
驗 收 合 格 後2年 內(2030年12月31日 或 之 前 )完 成 支
付。
二、 第五批合同
訂約方: (a) 中水公司( 作為發包方);及
(b) 高速建設( 作為承包方)。
承包範圍: 2026年 再 生 水 區 內 配 套 工 程 五 批 項 目 明 細 中 各 項 目
施工圖紙包含的全部內容,包括5個子項目。
期限: 工 程 期 限 計 劃 自 全 部 工 程 開 工 日 期( 計 劃 於2026年8
月15日)起 至 全 部 工 程 竣 工 日 期 為 止( 計 劃 於2026年
際進度而定。
合同價款及支 第 五 批 合 同 項 下5個 子 項 目 的 工 程 造 價 共 計 人 民 幣
付: 3,211,429元(「第五批配套項目工程費」)。
第五批配套項目工程費按照工程實際進度分階段撥
付:
程 進 度 完 成30%、80%時,經 監 理、中 水 公 司 共
同 確 認 後,中 水 公 司 向 高 速 建 設 支 付 相 應 合 同
價款的30%、80%;
紙 及 竣 工 資 料,且 雙 方 完 成 竣 工 結 算 並 由 第 三
方 造 價 諮 詢 機 構 出 具 結 算 報 告 後,中 水 公 司 向
高速建設支付至結算值的97%;
公司確認無質量問題或高速建設已履行全部保
修責任後10日內無息撥付。
第 五 批 合 同 期 限 將 不 超 過3年,但 由 於 項 目 的 性 質,
預 計 約 人 民 幣9.63萬 元 的 工 程 保 修 金 將 在 項 目 竣 工
驗 收 合 格 後2年 內(2030年12月31日 或 之 前 )完 成 支
付。
三、 第六批合同
訂約方: (a) 中水公司( 作為發包方);及
(b) 高速建設( 作為承包方)。
承包範圍: 2026年 再 生 水 區 內 配 套 工 程 六 批 項 目 明 細 中 各 項 目
施工圖紙包含的全部內容,包括7個子項目。
期限: 工 程 期 限 計 劃 自 全 部 工 程 開 工 日 期( 計 劃 於2026年8
月20日)起 至 全 部 工 程 竣 工 日 期 為 止( 計 劃 於2026年
際進度而定。
合同價款及支 第 六 批 合 同 項 下7個 子 項 目 的 工 程 造 價 共 計 人 民 幣
付: 3,034,136元(「第六批配套項目工程費」)。
第六批配套項目工程費按照工程實際進度分階段撥
付:
程 進 度 完 成30%、80%時,經 監 理、中 水 公 司 共
同 確 認 後,中 水 公 司 向 高 速 建 設 支 付 相 應 合 同
價款的30%、80%;
紙 及 竣 工 資 料,且 雙 方 完 成 竣 工 結 算 並 由 第 三
方 造 價 諮 詢 機 構 出 具 結 算 報 告 後,中 水 公 司 向
高速建設支付至結算值的97%;
公司確認無質量問題或高速建設已履行全部保
修責任後10日內無息撥付。
第 六 批 合 同 期 限 將 不 超 過3年,但 由 於 項 目 的 性 質,
預 計 約 人 民 幣9.1萬 元 的 工 程 保 修 金 將 在 項 目 竣 工 驗
收 合 格 後 2 年 內( 2 0 3 0 年 1 2 月 3 1 日 或 之 前 )完 成 支
付。
四、 第七批合同
訂約方: (a) 中水公司( 作為發包方);及
(b) 高速建設( 作為承包方)。
承包範圍: 2026年 再 生 水 區 內 配 套 工 程 七 批 項 目 明 細 中 各 項 目
施工圖紙包含的全部內容,包括8個子項目。
期限: 工 程 期 限 計 劃 自 全 部 工 程 開 工 日 期( 計 劃 於2026年8
月20日)起 至 全 部 工 程 竣 工 日 期 為 止( 計 劃 於2026年
際進度而定。
合同價款及支 第 七 批 合 同 項 下8個 子 項 目 的 工 程 造 價 共 計 人 民 幣
付: 1,197,996元(「第七批配套項目工程費」)。
第七批配套項目工程費按照工程實際進度分階段撥
付:
程 進 度 完 成30%、80%時,經 監 理、中 水 公 司 共
同 確 認 後,中 水 公 司 向 高 速 建 設 支 付 相 應 合 同
價款的30%、80%;
紙 及 竣 工 資 料,且 雙 方 完 成 竣 工 結 算 並 由 第 三
方 造 價 諮 詢 機 構 出 具 結 算 報 告 後,中 水 公 司 向
高速建設支付至結算值的97%;
公司確認無質量問題或高速建設已履行全部保
修責任後10日內無息撥付。
第 七 批 合 同 將 不 超 過3年,但 由 於 項 目 的 性 質,預 計
約人民幣3.59萬元的工程保修金將在項目竣工驗收合
格後2年內(2030年12月31日或之前)完成支付。
合同價款的釐定基礎及定價政策
本 次 交 易 共 分 四 個 單 項 合 同,均 採 用 直 接 採 購 定 價。根 據《天 津 城 投 集 團 採 購
方 式 實 施 細 則(2025年 修 訂)》及 本 公 司《非 法 定 招 標 項 目 採 購 管 理 制 度》,
非法定招標採購 項目中,如集團內相關企業依法具有資格、能力以提供相關工
程、貨物或服務的,經採購主體履行決策程序後,可以進行直接採購。
本 次 交 易 工 程 價 款 定 價 全 過 程 嚴 格 遵 循 公 平、公 正、公 允 的 市 場 化 定 價 原
則,訂約雙方以客觀真實依據為基礎共同議定:綜合對標同期同類工程承包服
務公開市場公允 報價,逐項核對施工設計圖紙所載全部工程量清單,完整依託
施工圖紙、施工組織方案編製的詳細施工預算作為計價基底;訂約雙方充分開
展 多 輪 對 等 磋 商,完 整 考 量 施 工 工 藝、人 工 物 料 成 本、施 工 工 期、配 套 輔 材
及現場管理等全 部影響造價的客觀因素,不存在單方定價、價格偏袒傾斜等情
形,最 終 經 平 等、充 分、客 觀 協 商 一 致 後 審 慎 確 定 該 項 目 項 下 的 工 程 總 價,
定 價 邏 輯 完 整、計 價 依 據 充 分,價 格 水 平 貼 合 市 場 實 際,具 備 充 分 合 理 性 與
公允性。該等協議項下的工程價款均按同一套標準分別釐定。
為 確 保 定 價 的 公 允 性,中 水 公 司 委 託 具 有 相 關 資 質 的 城 投 諮 詢 編 製 了 本 次 工
程 項 目 的 招 標 控 制 價,作 為 訂 約 雙 方 議 價 之 重 要 參 考。招 標 控 制 價 的 編 製 嚴
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50500-2024《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
準》、2020年《天 津 市 給 水 及 燃 氣 管 道 工 程 預 算 基 價》、《天 津 市 市 政 工 程 預
算 基 價》、《天 津 市 安 裝 工 程 預 算 基 價》、《天 津 市 仿 古 建 築 及 園 林 工 程 預 算
基 價》,以 及《市 住 房 城 鄉 建 設 委 關 於 發 布2025〈天 津 市 建 設 工 程 計 價 辦 法〉
和 天 津 市 各 專 業 計 價 指 引 的 通 知》、《天 津 市 住 房 城 鄉 建 設 委 關 於 調 整 我 市 建
設 工 程 計 價 依 據 的 通 知》( 津 住 建 建 市 函〔2019〕42號)、天 津 市 建 設 工 程 造
價 信 息 服 務 中 心 發 布 的《天 津 工 程造價信息》及市場詢價結果、工程設計圖紙
等依據。
價 格 方 面,城 投 諮 詢 根 據《天 津 工 程 造 價 信 息》及 市 場 詢 價 結 果,確 定 所 需
人 工 費、機 械 費、材 料 費、管 理 費、利 潤 及 風 險(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運 雜 費、質
檢 費、安 裝 費、缺 陷 修 復 費、保 險 費、材 料 的 貨 到 檢 測 試 驗 費,以 及 其 他 約
定 的 風 險、責 任 和 義 務 等 )費 用。主 材 價 格 方 面,城 投 諮 詢 對 再 生 水 配 套 工
程 的 主 要 材 料 價 格 進 行 了 詢 價,詢 價 範 圍 涵 蓋PE管 材 廠 家10家、閥 門 廠 家11
家、球 墨 鑄 鐵 管 廠 家2家、管 材 管 件5家、儀 器 儀 表9家,詢 價 報 告 以 各 類 材 料
的 平 均 價 或 中 位 值 作 為 招 標 控 制 價 的 主 材 基 準 價。工 程 量 方 面,根 據 對 施 工
圖紙的核算進行 確定。招標控制價編製完成後,經中水公司採購部門相關崗位
人 員 進 行 覆 核、部 門 負 責 人 審 核、主 管 領 導 審 定,並 報 請 建 設 管 理 專 業 採 購
委員會審議通過。中水公司並對近三年再生水配套工程招標控制價進行對比分
析,本 次 招 標 控 制 價 不 高 於 市 場 同 類 工 程 承 包 服 務 的 市 場 報 價,編 製 合 理 公
允。訂約雙方以前述招標控制價為重要參考,綜合對標同期同類工程承包服務
公 開 市 場 公 允 報 價,逐 項 核 對 施 工 設 計 圖 紙 所 載 全 部 工 程 量 清 單,以 施 工 圖
紙、施 工 組 織 方 案 編 製 的 完 整 詳 細 施 工 預 算 作 為 計 價 基 礎,開 展 多 輪 平 等 協
商,全 面 考 量 施 工 工 藝、人 工 與 材 料 成 本、施 工 工 期、配 套 輔 材、現 場 管 理
等 所 有 影 響 造 價 的 客 觀 因 素,最 終 審 慎 確 定 合 同 價 格,定 價 邏 輯 完 整、計 價
依 據 充 足,價 格 貼 合 市 場 實 際 水 平,具 備 充 分 的 合 理 性 和 公 允 性。該 等 協 議
項下的工程價款均按同一套標準分別確定。
董 事( 包 括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認 為,上 述 定 價 方 法 及 程 序 可 確 保 該 等 協 議 乃 按
正常商業條款訂 立,價格及條款不遜於獨立第三方所提供者,且不會損害本公
司及其少數股東的利益。
內部控制措施
為確保該等協議的條款公平合理且本公司遵守該等協議的定價條款,本公司已
採納下列內部控制程序:
(1) 本公司已安排董事會辦公室監控持續關連交易。董事會辦公室將密切監察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項 下 的 交 易 金 額,定 期 匯 總 各 附 屬 公 司 的 關 連 交 易 數 據,
與 年 度 上 限 進 行 對 比 分 析,以 確 保 交 易 金 額 不 會 超 出 相 關 年 度 上 限。倘 預
測 交 易 金 額 可 能 超 出 年 度 上 限,董 事 會 辦 公 室 須 即 時 報 告 董 事 會,董 事 會
將按照上市規則啟動修訂年度上限的程序,並在獲得必要批准及完成披露
前,確保實際交易金額不超過已批准的年度上限;
(2) 董 事 會 辦 公 室 會 審 查 及 檢 討 相 關 資 料 及 材 料,確 保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規 定。
本 公 司 已 制 定《關 連 交 易 管 理 制 度》,明 確 關 連 交 易 合 同 的 審 批 權 限 及 流
程,任 何 涉 及 關 連 交 易 的 合 同,無 論 金 額 大 小,均 須 在 簽 署 前 報 送 董 事
會辦公室判斷是否需要履行對外披露程序;
(3) 獨立非執行董事已審閱並將繼續審閱上述交易,以確保上述交易的條款公
平合理,上述交易於本集團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並
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及
(4) 本公司審計師將每年審閱上述交易的定價政策及上限。
年度上限
誠 如 該 公 告 所 披 露,中 水 公 司 於2026年6月25日 與 高 速 建 設 訂 立 了 第 一 批 合
同、第 二 批 合 同、第 三 批 合 同 及 海 教 園 水 錶 新 裝 一 期 合 同( 上 述 協 議 合 稱「先
前協議」)。
由於先前協議及該等協議項下的持續關連交易均與本公司的最終控股公司天津
城 投 的 間 接 附 屬 公 司( 即 高 速 建 設)進 行,且 交 易 性 質 相 似,故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14A.81條 及 第14A.83條 的 規 定,先 前 協 議 及 該 等 協 議 項 下 擬 進 行 的 持 續 關 連
交易應合併計算。
根 據(1)第 四 批 合 同,於 本 公 司 截 至2026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本 公 司 預 計 中
水 公 司 向 高 速 建 設 應 付 的 第 四 批 配 套 工 程 費 總 額 不 高 於 人 民 幣260萬 元;(2)第
五 批 合 同,於 本 公 司 截 至2026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本 公 司 預 計 中 水 公 司 向
高 速 建 設 應 付 的 第 五 批 配 套 項 目 工 程 費 總 額 不 高 於 人 民 幣240萬 元;(3)第 六 批
合 同,於 本 公 司 截 至2026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本 公 司 預 計 中 水 公 司 向 高 速
建 設 應 付 的 第 六 批 配 套 項 目 工 程 費 總 額 不 高 於 人 民 幣220萬 元;及(4)第 七 批 合
同,於 本 公 司 截 至2026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本 公 司 預 計 中 水 公 司 向 高 速 建
設應付的第七批配套項目工程費總額不高於人民幣90萬元。
誠 如 該 公 告 所 述,於 本 公 司 截 至2026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先 前 協 議 的2026年 年
度上限( 經合併計算後)將不會超過人民幣765萬元。
因 此,於 本 公 司 截 至2026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先 前 協 議 及 該 等 協 議 的2026年 度
上限( 經合併計算後)將不會超過人民幣1,575萬元。
根 據(1)第 四 批 合 同,於 本 公 司 截 至2027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本 公 司 預 計 中
水 公 司 向 高 速 建 設 應 付 的 第 四 批 配 套 項 目 工 程 費 總 額 不 高 於 人 民 幣350萬 元;
(2)第 五 批 合 同,於 本 公 司 截 至2027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本 公 司 預 計 中 水 公
司 向 高 速 建 設 應 付 的 第 五 批 配 套 項 目 工 程 費 總 額 不 高 於 人 民 幣300萬 元;(3)第
六 批 合 同,於 本 公 司 截 至2027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本 公 司 預 計 中 水 公 司 向
高 速 建 設 應 付 的 第 六 批 配 套 項 目 工 程 費 總 額 不 高 於 人 民 幣280萬 元;及(4)第 七
批 合 同,於 本 公 司 截 至2027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本 公 司 預 計 中 水 公 司 向 高
速建設應付的第七批工程費總額不高於人民幣100萬元。
誠 如 該 公 告 所 述,於 本 公 司 截 至2027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先 前 協 議 的2027年 年
度上限( 經合併計算後)將不會超過人民幣805萬元。
因 此,於 本 公 司 截 至2027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先 前 協 議 及 該 等 協 議 的2027年 度
上限( 經合併計算後)將不會超過人民幣1,835萬元。
根 據(1)第 四 批 合 同,於 本 公 司 截 至2028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本 公 司 預 計 中
水 公 司 向 高 速 建 設 應 付 的 第 四 批 配 套 項 目 工 程 費 總 額 不 高 於 人 民 幣380萬 元;
及(2)第 五 批 合 同,於 本 公 司 截 至2028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本 公 司 預 計 中 水
公司向高速建設應付的第五批配套項目工程費總額不高於人民幣320萬元;(3)
第 六 批 合 同,於 本 公 司 截 至2028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本 公 司 預 計 中 水 公 司
向 高 速 建 設 應 付 的 第 六 批 配 套 項 目 工 程 費 總 額 不 高 於 人 民 幣300萬 元;及(4)第
七 批 合 同,於 本 公 司 截 至2028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本 公 司 預 計 中 水 公 司 向
高速建設應付的第七批工程費總額不高於人民幣120萬元。
誠 如 該 公 告 所 述,於 本 公 司 截 至2028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先 前 協 議 的2028年 年
度上限( 經合併計算後)將不會超過人民幣845萬元。
因 此,於 本 公 司 截 至2028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先 前 協 議 及 該 等 協 議 的 年 度
上限合併計算後將不會超過人民幣1,965萬元。
該等協議的年度上限乃經參考( 其中包括)(1)預計該等協議項下的相關工程及
工作之進度;及(2)上文所述該等協議項下各項工程費所提及之釐定因素及付款
方式的相關條款後釐定。
訂立該等協議的原因及裨益
中 水 公 司 作 為 天 津 市 新 建 住 宅、公 建 區 內 再 生 水 專 業 配 套 單 位,負 責 再 生 水
配 套 相 關 設 施 的 建 設 和 後 續 運 營 工 作,負 責 承 攬、建 設 新 建 住 宅、公 建 項 目
區 內 再 生 水 管 網 接 駁 業 務。中 水 公 司 以 售 水 收 入 為 主,同 時 拓 展 管 網 接 駁 業
務。董事會認為中水公司組織實施該項目符合天津市相關規劃要求,產業政策
上符合天津市和國家政策要求。
另 外,高 速 建 設 在 市 政 基 礎 設 施 及 管 網 工 程 施 工 方 面 擁 有 相 關 經 驗 及 專 業 知
識,訂立該等協議可確保中水公司管網接駁業務工程質量符合標準。
該 等 協 議 的 條 款 乃 由 訂 約 方 經 公 平 磋 商 後 釐 定。董 事( 包 括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認為,該等協議乃於本公司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其條
款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有關訂約方的資料
本 公 司 主 要 從 事 污 水 與 自 來 水 以 及 其 他 水 處 理 設 施 的 投 資、建 設、設 計、管
理、運 營、技 術 諮 詢 及 配 套 服 務;市 政 基 礎 設 施 的 設 計、建 設、管 理、施 工
及 運 營 管 理;天 津 市 中 環 線 東 南 半 環 城 市 道 路 特 許 運 營、技 術 諮 詢 及 配 套 服
務;環 保 科 技 及 環 保 產 品 設 備 的 開 發 運 營;自 有 房 屋 出 租 等。天 津 城 投 為 本
公 司 的 最 終 控 股 公 司 兼 天 津 市 政 投 資(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東)的 唯 一 股 東,持 有
天津市政投資100%股權。
中 水 公 司 為 本 公 司 的 直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其 經 營 範 圍 包 括 城 鎮 供 水、排 水、
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項目的建設及經營等業務。
高 速 建 設 為 天 津 城 投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其 經 營 範 圍 包 括 一 般 項 目:園 林
綠 化 工 程 施 工:工 程 管 理 服 務;招 投 標 代 理 服 務;物 業 管 理;會 議 及 展 覽 服
務;農 副 產 品 銷 售;機 械 設 備 租 賃;廣 告 製 作;廣 告 設 計、代 理;住 房 租
賃;建 築 材 料 銷 售;輕 質 建 築 材 料 銷 售;閥 門 和 旋 塞 銷 售;金 屬 結 銷 售;
特 種 設 備 銷 售;機 械 電 氣 設 備 銷 售;橡 膠 製 品 銷 售:金 屬 門 窗 工 程 施 工;室
內 木 門 窗 安 裝 服 務;門 窗 銷 售。許 可 項 目:住 宅 室 內 裝 飾 裝 修;食 品 銷 售:
建設工程施工。截至本公告的日期,高速建設的最終控股公司為天津城投。
天津城投為主要 從事以自有資金投資於河流綜合發展及更新、地鐵、城市公路
及 橋 樑、地 下 管 道 網 路、城 市 環 境 基 建;投 資 規 劃;企 業 管 理 諮 詢;市 場 建
築 發 展 服 務;租 賃 自 有 物 業;租 賃 基 建 及 發 展 及 運 營 公 用 設 施;建 築 投 資 諮
詢。截至本公告日期,天津城投的最終實益擁有人為天津市國資委。
上市規則的涵義
誠 如 上 文 所 述,於 本 公 告 之 日,天 津 城 投 為 本 公 司 的 最 終 控 股 公 司,而 高 速
建 設 為 天 津 城 投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因 此,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14A章,高 速 建
設 為 天 津 城 投 的 聯 繫 人,被 視 為 本 公 司 的 關 連 人 士。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14A章,
該等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 於 先 前 協 議 及 該 等 協 議( 按 年 度 基 準 合 併 計 算 後)項 下 的 最 高 年 度 上 限 的 一
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將超過0.1%但均低於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的規
定,該 等 協 議 僅 須 符 合 申 報 及 公 告 的 規 定,而 獲 豁 免 遵 守 獨 立 股 東 批 准 的 規
定。
一般事項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唐福生先生和非執行董事王永威先生及李曉廣先生分
別與天津城投有 關連,被視為無法以獨立身份向董事會推薦意見,故彼等已就
批准該等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之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除以上所述者
外,概無董事於該等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中擁有重大利益或須就相關董
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該等協議」 指 第 四 批 合 同、第 五 批 合 同、第 六 批 合 同 及 第 七 批 合
同的合稱
「聯繫人」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彙的涵義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天 津 創 業 環 保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其A股 股 份 及H股 股 份 分 別 於 上 海
證券交易所及聯交所上市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彙的涵義
「控股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彙的涵義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高速建設」 指 天 津 高 速 建 設 工 程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責任公司,為天津城投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第五批合同」 指 中 水 公 司 擬 就 委 託 高 速 建 設 就2026年 再 生 水 區 內 配
套 工 程 五 批 項 目 提 供 工 程 總 承 包 而 訂 立 的《天 津 市
小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第四批合同」 指 中 水 公 司 擬 就 委 託 高 速 建 設 就2026年 再 生 水 區 內 配
套 工 程 四 批 項 目 提 供 工 程 總 承 包 而 訂 立 的《天 津 市
小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百分比率」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彙的涵義
「中國」 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就 本 公 告 而 言,不 包 括 香 港、中
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該項目」 指 包 括2026年 再 生 水 區 內 配 套 工 程 四 批、五 批、六 批
及七批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第七批合同」 指 中 水 公 司 擬 就 委 託 高 速 建 設 就2026年 再 生 水 區 內 配
套 工 程 七 批 項 目 提 供 工 程 總 承 包 而 訂 立 的《天 津 市
小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股份」 指 本公司現有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第六批合同」 指 中 水 公 司 擬 就 委 託 高 速 建 設 就2026年 再 生 水 區 內 配
套 工 程 六 批 項 目 提 供 工 程 總 承 包 而 訂 立 的《天 津 市
小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天津城投」 指 天 津 城 市 基 礎 設 施 建 設 投 資 集 團 有 限 公 司,為 本 公
司 的 最 終 控 股 公 司 兼 天 津 市 政 投 資 的 唯 一 股 東,持
有天津市政投資100%股權
「天津市國資委」 指 天 津 市 人 民 政 府 國 有 資 產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是 上 市
規則第19A.04條所界定的中國政府機關
「天津市政投資」 指 天 津 市 政 投 資 有 限 公 司,為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東,持
有本公司約45.57%股權
「中水公司」 指 天 津 中 水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 責 任 公
司,為 本 公 司 的 直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其 經 營 範 圍 包
括 城 鎮 供 水、排 水、污 水 處 理、再 生 水 利 用 項 目 的
建設及經營等業務
「%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董事長
唐福生
中國,天津
於 本 公 告 刊 發 日 期,董 事 會 由3名 執 行 董 事 唐 福 生 先 生、付 興 海 先 生( 職 工 董
事)及 聶 艷 紅 女 士;3名 非 執 行 董 事 王 永 威 先 生、李 曉 廣 先 生 及 劉 韜 先 生;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