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ST龙大 公告编号:2026-145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8 月 7 日下午 2: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8 月 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8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8 月 7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会议的股东 869 人,代表股份 286,079,33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177%。
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39,123,8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56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64 人,代表股份 46,955,4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449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68 人,代表股份 47,481,97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26,48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8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64 人,代表股份 46,955,4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4497%。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2,747,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8353%;反对 2,622,5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4,149,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825%;反对 2,622,5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32%;弃权 70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4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如下:
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