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
拟授予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对相关激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8 日至 2026 年 8
月 6 日。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
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
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1 号》《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以下简
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
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