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8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8/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 7 月 31 日~2027 年 7 月 30 日
预计回购金额 3,000万元~6,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5.0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492%
累计已回购金额 152.3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0.13元/股~10.18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议案》
,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和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5)、《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92%,成交的最高价格 10.18 元/股、最低价格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