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26-052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2026 年 5 月 18 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定
期)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
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以及
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限额的总额(以下简称“授信额度”)不超过
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时
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2025 年度
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2026-036)。
一、担保事项概述
安徽凯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凯泽”)因经营需要,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合肥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并于近日与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进展情况如下表:
被担保方最近 本次新增担保 截至目前 占上市公司
担保方持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一期资产负债 余额 担保余额 最近一期净
股比例 1 2
联担保
率 (万元) (万元)2 资产比例1
公司 安徽凯泽 65% 48.04% 5,000 77,140.00 4.23% 否
注:(1)以上表格中最近一期数据均采用2026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2)以2026年8月6日汇率计算。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安徽凯泽担保余额为 72,140.00 万元;本
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安徽凯泽担保余额为 77,140.00 万元。安徽凯泽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22,86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凯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MA2W30QU70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址:安徽省淮北市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华殷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牛国梁
注册资本:4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6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8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
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
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
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名称 币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英科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人民币 29,250 65%
刘德刚 人民币 11,250 25%
王晨曦 人民币 4,500 10%
合计 45,000 100.00%
公司持有安徽英科 100%股权,其持有安徽凯泽 65%股权,安徽
凯泽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安徽凯
泽并非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度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6,752.25 100,689.71
负债总额 53,992.93 48,372.63
净资产 52,759.32 52,317.08
资产负债率 50.58% 48.04%
营业收入 133,544.38 36,652.27
利润总额 8,476.48 -650.02
净利润 8,476.48 -650.0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债务人:安徽凯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甲方):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
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第 2.2 款
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
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
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
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
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
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
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
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董事会意见
安徽凯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目前,未有任何明显迹象表
明被担保方可能存在债务违约而导致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财
务风险可控。安徽凯泽其他两位股东刘德刚先生、王晨曦女士不为其
提供同比例担保,安徽凯泽亦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6.63%。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
的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本公告中若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
致。)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