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石创新: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08 0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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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75       证券简称:影石创新     公告编号:2026-032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
                   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影石创新”)本
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1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47.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3,80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4,776.6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6月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5〕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
立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新增开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智能影像终端升级项目”的资金进行存储、使用和管理。
同时,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深圳分
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影石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进行
存储、使用和管理。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近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及中信证券分别
与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下属支行开立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用账号             募集资金
                                                 存放金额
影石创新     智能影像终 中国银行深              749781378259      0
         端升级项目 圳新安支行
影石创新     影石创新研 中信银行深       8110301012300892588      0
         发中心建设 圳华侨城支
         项目       行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宝安支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公司简称为“甲方”,中国银行深圳宝
安支行简称为“乙方”,中信证券简称为“丙方”,所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主要
条款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交
所科创板监管规则,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方智能影像终端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
用作其他用途。
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合上交所科创板监管规
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
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
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甲方实施现金
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的质押业
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
时,乙方应按月(每月 5 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
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
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
  丙方承诺按照上交所科创板监管规则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
况。
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及甲方募集资金涉及的相关账户(包括现金管理
账户,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
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
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并抄送给丙方。丙方接收账户对账单的邮箱地址为
project_insta360@citics.com 。
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印鉴相符,并对募集资金
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进行形式审核。
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
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6 条的要求向甲方、
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
效力。
乙方获取对账单。
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
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含现金管理产品资
金,下同)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若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
毕且乙方已向丙方提供完整的专户对账单,甲方有权向乙方申请注销专户。
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
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各方同意以方案一处理。
   【方案一】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
束力。
   【方案二】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方案三】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二)公司、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公司简称为“甲方”,中信银行深圳分
行简称为“乙方”,中信证券简称为“丙方”,所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
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
科创板监管规则,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用于甲方影石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合上交所科创板监管规
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
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
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甲方实施现金管理不得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的质押业务,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
方应按月(每月 5 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
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
   丙方承诺按照上交所科创板监管规则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
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及甲方募集资金涉及的相关账户(包括现金管理账户,
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
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
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并 抄 送 给 丙 方 。 丙 方 接 收 账 户 对 账 单 的 邮 箱 地 址 为
project_insta360@citics.com 。
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印鉴相符,并对募集资金用
途是否与约定一致进行形式审核。
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
甲方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
的支出清单。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6 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
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方获取对账单。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
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含现金管理产品资金,下
同)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若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乙方
已向丙方提供完整的专户对账单,甲方有权向乙方申请注销专户。
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
所有损失和费用。
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各方同意以方案一处理。
  【方案一】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
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方案二】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方案三】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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