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07 19: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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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6-040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9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公司员工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三)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会
批准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同时,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
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0)。
   (四)2026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相关核查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授予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
配。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80,164,789股,以剔除已回购股份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因公司总股
本由480,164,789股增加至482,596,689股,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由0.6233元(含税)调整为0.62016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6
年7月31日实施完毕。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61959
元/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规定,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81.59-0.61959=80.97元/股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鉴于本激励计划涉及的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已不符合激励对象
资格,前述激励对象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9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年
度股东会的授权,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20人调整为508人,因离职不再符合
激励对象条件的激励对象原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作废失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208.3720万股调整为203.082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和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确保了公司激励机制的持续有效。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并一致同意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由81.59元/股调整为80.97元/股、对授予数量、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
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五、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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