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专项审核意见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
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资料已于 2026 年 8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董事 3
名,实际参会董事 3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提名与薪
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
了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经审议,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中 4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根据《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予以注销,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予以作废。因此,同意本次
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意见
经审议,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
《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规定的
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02 万份。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依据
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办理 702 万份股票期权的
行权事项。
三、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意见
经审议,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
《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
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49 名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42 万股。本
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49 名激励对象办理 742
此,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项。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二○二六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