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广
和通”)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或“航盛电子”)37.16%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标的公司
的控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航盛电子将
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
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相关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本次交易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不涉及新增股份。本次交易前,2025 年、
审阅报告》,本次重组后,2025 年、2026 年 1-4 月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别
为 0.53 元/股、0.07 元/股,分别增长 20.45%、88.34%,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
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二、公司为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增强对股东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加快完成对航盛电子的整合,改善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航盛电子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加快对航盛电子
的整合,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航盛电子的经营计划。通过全方
位推动,公司将争取更好地实现航盛电子的预期效益进而改善公司的盈利能力。
(2)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
公司将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在法人治理结构、决策机制、
决策流程等方面规范运作与高效执行,实现决策科学化、运行规范化。确保独立
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
司发展提供保障。
(3)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意愿,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
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制定的上述防范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三、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承
诺如下:
“1、本人不会越权干预广和通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广和通利益。
补偿责任。
束力的承诺。”
(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执行情况相挂钩;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束力的承诺。”
特此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