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07 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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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6-065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定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
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
版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
        据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
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
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为了保证股东会按时召开,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就出席本次股东会
以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前进行会议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
登记,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电子邮件时间为
准。
  (1)现场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3);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模
板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填写参会股
东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3);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模板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3)。
  (2)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股东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应参照上述现场登记要求准备并
提供相关登记资料(身份证原件会议入场前查验),相关登记资料须在2026年8
月21日15:00前送达至公司登记地点或电子邮箱(ir-gclet@gclie.com),建议在发
出信函、电子邮件后通过电话告知公司本次会议指定联系人。
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15000)。
  (1)联系人:焦国清
  (2)联系电话:0512-6853676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进入会场。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投资者参与融
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
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
人如需参加股东会,应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其参加。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结束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
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
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
进行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   非累积投
        票据的议案》        票提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8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本人/本单位持有协鑫能
科(股票代码:002015)股票,现登记参加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
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
有效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备注事项
注:
                   (见附件 2)及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
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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