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6-026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
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发行 A 股股票,本次
发行将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且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十三条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含本
数),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即不超
过 29,953.28 万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九洲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其中,九洲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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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金额不低于 5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高于 100,000 万元(含本数),同时
不超过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的 50%。
鉴于九洲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份金额上限为 100,000 万元,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200,000 万元的 50%。如按照本
次发行方案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29,953.28 万股的 50%测算,即,本次发行前后,
九洲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测算)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29,953.28 30.00% 44,929.92 34.6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尚需
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 谷雨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00MA660969XB
注册地址 绵阳市科创园区九华路 6 号
注册资本 361,470.3712 万元
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投资,股权经营管理,托管经营;雷达及配
套设备、通信设备、物联网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电线、电缆、光
缆、电工器材、光电子器件及半导体照明软硬件制造和销售,智能
建筑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消防系统、城市照明系统、训练器材、
训练模拟器材、通信工程、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及相关设备器材的设
计、制造、安装、销售,软件开发,智慧城市的规划、设计、咨询
以及相关智能系统工程的施工、运营、维护,卫星导航系统及应用,
经营范围
新材料的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普通机械及零部件加工,无人机研
发、制造及服务,检测试验、软件测评、计量校准服务,设备仪器
维修服务,电池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物业管理,出口自产机电产
品,进口批准的所需原辅材料、设备、仪器及零配件,承包境外电
子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汽车维修,汽车及汽车零配件的
销售,车辆改装及集成。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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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九洲集团于 2026 年 8 月 5 日签署了《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与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
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本次发行对象九洲集
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将触发控股股东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2025 年修正)》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九洲集团已承诺本次发行中所
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待公司股东会非关联
股东批准后,可免于发出要约。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
要约。
本次发行前,九洲集团持有公司 29,953.28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九洲集团持有公司 44,929.92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4.62%,本次发行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九洲集团可免于发出要约。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九洲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绵阳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尚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批准、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
实施。本次发行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决定,以及批准或决定的具体时间存在不确
定性。
(四)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