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
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会〔2026〕7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20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
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作了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20 号相关规定执行。除前述会计政策变
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20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