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8 月 6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 777 号杉杉大厦 28 层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29 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2,249,412,863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 87,957,299 股(其中 3,773,605 股为回购的限制性股
票,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完成股份注销手续)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
东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161,455,564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公司董事长朱胜利先
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
总经理庄巍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立董事周向阳先生、独立董事赵永清先生、独立董事李喜峰先生、独立董事
陈爱华先生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本次股东会,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列
席。
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527,576,366 96.2624 19,676,522 3.5902 807,600 0.1474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方舟律师、马正平律师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