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91 证券简称:肯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6 年 8 月 4 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 2026 年 8 月 6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文光先生召集
并主持,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所有董事均通过线上方式参
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律、法规以及《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
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
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
因董事杨文光、杨烨、胡亚民、潘国光、陈朝曦、耿莉敏与本议案存在关联
关系,杨文光、杨烨、胡亚民、潘国光、陈朝曦、耿莉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健全公司长期激励约
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工作积
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拟定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因董事杨文光、杨烨、胡亚民、潘国光、陈朝曦、耿莉敏与本议案存在关联
关系,杨文光、杨烨、胡亚民、潘国光、陈朝曦、耿莉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
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
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而被取消激
励对象资格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
分配和调整;
⑤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
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行使;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
程》、审议和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⑧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
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⑨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
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⑩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
相关协议;
?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
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
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
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
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因董事杨文光、杨烨、胡亚民、潘国光、陈朝曦、耿莉敏与本议案存在关联
关系,杨文光、杨烨、胡亚民、潘国光、陈朝曦、耿莉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为了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结合公司资金使用的
实际及规划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原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的额度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最终授信金额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
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购买固定资产、工程建设等。本次增加银行授
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以上授信具体用款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董事会授权
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各子公
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子公司与银行签署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公司办公室召开南京肯
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