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公司拟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兴发”)、宜昌
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兴发”)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湖北兴
发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兴发投资”或“标
的公司”),兴发投资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湖北兴发拟出资 7,650
万元,占比 51%;宜昌兴发拟出资 3,675 万元,占比 24.5%;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出资 3,675 万元,占比 24.5%。
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在于搭建专业化产业投资平台,整合各方产业资源、项目
渠道及资本优势,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股权投资、产业投资等。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
投资类型
司 □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
投资标的名称 湖北兴发投资有限公司(暂定)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3,675.00
投资金额
?尚未确定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出资方式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 □是 ?否
注:上述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
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李少平先生
回避表决。
该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湖北兴发、宜昌兴发分别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湖北兴发、宜昌兴发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
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四)过去 12 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除已经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
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 万元以上,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1%以上。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包含本次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除已经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
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组织全称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00271750612X
法定代表人 李国璋
成立日期 1994/08/17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20,173.9857 万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 120,173.9857 万元
注册地址 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 5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 188-9 号兴发大厦
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兴山县人民政府国有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资产监督管理局为实际控制人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持有标的公司 51.00%的股权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
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非金属矿
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选矿,肥料销售,合成材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高性能
密封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
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
主营业务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进出口代理,货物
进出口,饲料添加剂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
开采,肥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
经营,危险废物经营,矿产资源勘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水力发电,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关系类型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司共
是 □否
同参与投资的共同投资方
单位:万元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337,011.19 5,202,312.59
负债总额 2,588,436.93 2,762,763.51
所有者权益总额 2,748,574.26 2,439,549.08
资产负债率 48.50% 53.11%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45,170.46 2,929,951.67
净利润 33,544.18 161,227.39
(二)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组织全称 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2671463710X9
法定代表人 李国璋
成立日期 1999/12/29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 万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 5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 5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 58 号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兴山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持有标的公司 24.5%的股权
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经营;农
主营业务 药批发;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
品);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危险化学品
生产(仅限分支机构);融资咨询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肥料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
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工器材销售;针纺织品销售;
农副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家具销售;
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住房租赁;
停车场服务;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关系类型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司共
是 □否
同参与投资的共同投资方
单位:万元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67,848.82 5,876,440.52
负债总额 3,391,054.46 3,338,453.69
所有者权益总额 2,876,794.36 2,537,986.83
资产负债率 54.10% 56.81%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51,173.34 6,546,252.25
净利润 34,001.91 154,934.58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名称:湖北兴发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 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开展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创业投资等
截至目前,兴发投资尚未设立,上述信息均为暂定信息,具体以市场监督管
理局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投资人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号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合计 15,000.00 100.00
(三)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标的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不设董事会,设一名董事,负责日常
经营与投资事务。具体人员安排以签订的协议及兴发投资的《公司章程》约定为
准。
四、关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为货币出资,无实物/知识产权作价出资。
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
(二)股东出资安排
的股权;
的股权;
的股权。
(三)公司组织结构
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董事依据《公司法》及
本协议规定行使董事会相关职权。
聘,财务负责人由董事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以上公司具体的管理和职
能划分在公司章程中规定。
(四)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申请设立公司,随时了解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
担股东义务。
(4)股东按章程约定分红。
(1)公司的申请和设立手续由甲方负责,乙方、丙方协助配合,各方应及
时提供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一方的过失或故意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应对
公司及相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期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
的 10%)后,以甲、乙、丙三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五)甲、乙、丙三方的共同承诺
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担保、财产抵押、质押等信息和情况,并保证上述
资料的准确、真实、完整与有效。
无第三方权利限制。
(六)其他
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程规定的内容冲突的,以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为准。
至公司拟注册地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多方合作能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风险共担,有利于提升
产业投资专业化运作水平,有效发掘产业链优质投资标的,深化上下游产业协同,
拓宽产业发展空间,推动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落地实施,本次关联交易具备必要
性与合理性。本次对外投资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兴发投资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兴发投资为专项投资平台,不直接
从事任何具体生产经营业务,与公司主业不存在同业竞争。若未来兴发投资投资
标的涉及相关领域,宜昌兴发及湖北兴发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相关承
诺履行程序。
(五)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因
本次关联交易导致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兴发投资尚未注册成立,其名称及相关工商信息最
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本次投资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顺
利完成设立登记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兴发投资成立后,在后续经营管理过程中
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情况,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经营风险及运营管理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以货币出资并按出资
比例确定股权,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
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
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各方均以货币同比例出资,定价公允,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李少平先生回避表决。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上述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
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李少
平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
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做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