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用中和)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3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
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
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
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
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大洋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陈洪涛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范大洋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洪涛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无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合伙人何
勇先生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次,详见下表:
出具监管措 处理处罚
序号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施日期 类型
在执行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报
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 表审计业务时存在未合理评价评估机构出具
措施 西藏监管局 的商誉评估结果等问题,对事务所及签字注
册会计师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在执行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
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 年年报审计项目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
措施 北京监管局 分等问题给予签字注册会计师出具警示函的
监管措施。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信永中和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人员配置,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审计工作的专业
能力,公司续聘其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有利
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时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五、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