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6-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
任公司对公司于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其中,对 4.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同意”。表决结果如下:4.00《关于选举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数为 989,098,544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0%,议案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为 2026 年 8 月 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7 人,代表
股份 991,478,0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44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977,499,21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390%。5 名股东授权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
心有限责任公司代为行使投票权,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 2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 240 人,代表股份 13,978,79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9058%。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4 人,
代表股份 15,070,1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65%。
(5)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
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百分 占百分 占百分
票数(股) 比(%) 票数(股) 比(%) 票数(股) 比(%)
总表决情况 988,933,244 99.7433 2,499,868 0.2521 44,900 0.0045
中小股东总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百分 占百分 占百分
票数(股) 比(%) 票数(股) 比(%) 票数(股) 比(%)
总表决情况 988,959,144 99.7459 2,463,968 0.2485 54,900 0.0055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百分 占百分 占百分
票数(股) 比(%) 票数(股) 比(%) 票数(股) 比(%)
总表决情况 989,048,544 99.7550 2,381,568 0.2402 47,900 0.0048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百分 占百分 占百分
票数(股) 比(%) 票数(股) 比(%) 票数(股) 比(%)
总表决情况 989,098,544 99.7600 2,319,168 0.2339 60,300 0.0061
中小股东总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百分 占百分 占百分
票数(股) 比(%) 票数(股) 比(%) 票数(股) 比(%)
总表决情况 119,771,231 97.8393 2,526,468 2.0638 118,600 0.0969
中小股东总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百分 占百分 占百分
票数(股) 比(%) 票数(股) 比(%) 票数(股) 比(%)
总表决情况 119,958,831 97.9925 2,429,268 1.9844 28,200 0.0230
中小股东总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5、6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
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76,564,176 股,回避表决 776,564,176
股;关联股东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黄方亮先
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责任公司公开征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