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9
债券代码:123275 债券简称:肇民转债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肇民科技”)于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
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5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5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
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1,333.3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64.31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85,747.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524.12万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223.62万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0822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3号)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9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
为人民币59,000.00万元,扣除不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
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33815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根据《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汽车精密注塑件、汽车电子水泵及热管
理模块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50,407.94 50,407.9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223.62万元,扣除前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27,815.68万元。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和未来
发展需求,将原拟投入“汽车精密注塑件、汽车电子水泵及热管理模块部件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27,996.46万
元(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
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变更用于投资“年产八亿套新能源汽车部件及超精密工程塑料部
件生产新建项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根据《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八亿套新能源汽车部件及超精密工
程塑料部件生产新建项目(一期)
泰国汽车零部件及高端精密零部件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合计 138,741.00 59,000.00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000.00万元,
扣除不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03.1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58,096.81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
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
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风险低、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行)的保
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
和定期存款等)。
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等)。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43,5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5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
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和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金和自有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
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
的收益和损失;
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
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
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1,500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本议案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