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8 证券简称:凯格精机 公告编号:2026-028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5日(星期三)下午15:30
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月5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5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等相关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0人,代表股份99,024,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6.47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5,759,30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4.28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7人,代表股份3,265,25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920%。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2.19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7人,代表股份3,265,252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20%。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
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980,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反对39,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4,26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1,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99%;反
对39,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96%;弃权4,26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978,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反对41,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弃权4,56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8,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25%;反
对41,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78%;弃权4,56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苏涛律师、王国诚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东莞市凯格精
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