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
司深圳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以及日常经营发
生的履约类担保等。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
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新材料向浦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材料的其他股东按出资
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新材料的 1,000 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在公司已审议
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最 本次担保额度 剩余
担保方 已审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本次使 是否
担保 被担保 近一期经审 占上市公司最 可用
持股比 批额 (已提供且尚在担保 用担保 关联
方 方 计资产负债 近一期经审计 担保
例 度 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额度 担保
率 净资产比例 额度
公司 新材料 75% 192.59% 3,000 500 1,000 0.15% 1,500 否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新材料的担保余额为 5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新材料
的担保余额为 1,500 万元,剩余可担保余额为 1,5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6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第三工业区雅华公司厂房二栋101
法定代表人:秦宏武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75%;惠州市厚发电器有限公司持股5%;自然人股东赵
伟男、艾旺生、孙晓玲、江东明分别持股8.50%、4.50%、3.50%、3.50%。
股东赵伟男、艾旺生、孙晓玲、江东明和惠州市厚发电器有限公司均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117.45 8,955.79
负债总额 15,633.43 16,737.58
净资产 -7,515.98 -7,781.80
营业收入 4,591.10 1,623.37
利润总额 -2,715.82 -275.19
净利润 -2,759.21 -285.32
经核查,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确认,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
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先要求本合同项下任一保证人在本合同
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先要求其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
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
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
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为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材料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
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 刊 登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总余额为 180,350 万元人民币和 256.23 万美元,约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7.13%,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