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6-041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生先生
于 2026 年 8 月 4 日与公司股东南京小倍一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小倍一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小倍一号拟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5,073,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04%),
以 21.474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张文生先生(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
? 张文生先生系小倍一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对小倍一号实施控制,小
倍一号与张文生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属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
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权益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
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受让方张文生先生承诺: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不
会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前述股份如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的,亦按照该承诺执行。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京小倍一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名称 张文生
转让股份数量(股) 5,073,000
转让股份比例(%) 5.04
转让价格(元/股) 21.474
协议转让对价(元) 108,937,602.00
□全额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具体为:在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1 个
月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价款支付方式
佰柒拾捌万柒仟伍佰贰拾元肆角);自标的股份变更
过户完成之日起 3 个月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标的
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80%,共计人民币 87,150,081.60
元(大写:捌仟柒佰壹拾伍万零捌拾壹元陆角)。
□其他: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关系:张文生先生与小倍一号构成一致行
动关系。
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关 □否
系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______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转 让 变 动 转 让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 前 持 变动 股份 数 股 份 转让后持股 后 持
数量(股) 股 比 量(股) 比 例 数量(股) 股 比
例(%) (%) 例(%)
南京小倍
一号企业
管理咨询 5,523,100 5.49 -5,073,000 -5.04 450,100 0.45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南京小倍
二号企业
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张文生 63,000,000 62.61 5,073,000 5.04 68,073,000 67.66
一致行动
人合计
注: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小倍一号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张文生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双方互为一
致行动人。本次协议转让系转让方小倍一号根据自身资金规划需要,与其一致行
动人张文生先生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本次协议转让后,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权益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京小倍一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转让方性质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91321000MA1MGWX38J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文生
成立日期 2016/03/28
出资额 202.38 万元
实缴资本 202.38 万元
注册地址 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淮源大道 1 号 1-19
主要办公地址 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淮源大道 1 号 1-19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文生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
主营业务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姓名 张文生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是 否
人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
受让方张文生先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转让方:南京小倍一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张文生
股本的 5.04%。
司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经
双方协商一致,每股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1.474 元,即标的股份的转让
总价款为人民币 108,937,602.00 元(大写:壹亿零捌佰玖拾叁万柒仟陆佰零贰
元整)。
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20%,共计人民币 21,787,520.40 元(大写:贰仟壹佰柒拾捌
万柒仟伍佰贰拾元肆角);自标的股份变更过户完成之日起 3 个月内,受让方向
转让方支付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80%,共计人民币 87,150,081.60 元(大写:
捌仟柒佰壹拾伍万零捌拾壹元陆角)。
的最早日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手续;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合规性确认意见之后,各方依据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业务规则,共同配合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手续,
如需延长需各方书面协商一致。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
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法规要求或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
除本协议。
成的,则任何一方可就相关争议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其他
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
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转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
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四、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前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权益
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前述股份如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的,亦按照该承诺执行。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