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ST 棕榈 公告编号:2026-093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计净资产的76.49%。
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该诉讼主要由于公司为第三方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导致,
如被担保方(被告一)最终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可能需承担差额补足责任。
一、情况概述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股份”或“公司”
“被告二”)
于2026年8月4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文件(案
号:
(2026)湘01民初813号),获悉因借款合同纠纷事宜,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信托”或“原告”)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及吉首市棕
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首棕吉”或“被告一”)。
二、涉诉事项的具体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被告一:吉首市棕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二: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起诉状主要内容
吉首棕吉向上海信托申请共计人民币 4.35 亿元的信托贷款,双方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签订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3.5 亿元的《上信吉首棕吉单一资金信托信托贷款合
同》及双方后续陆续签署相关补充协议;于 2018 年 2 月 7 日签订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补充协议。信托贷款用于“吉首市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二期工
程 PPP 项目”建设。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长沙分行”)签署《差额补足协议》,
及三方后续签署的补充协议,约定:
(1)上海信托未能按期足额收到《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时,棕榈
股份应根据上海信托的书面通知无条件进行差额补足;
(2)棕榈股份承担差额补足责任的债权范围包括融资本金,以及融资利息、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主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催收费、诉讼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合同约定:
(1)吉首棕吉将其在 2017 年 8 月 30 日至 2033 年 2 月 7 日的期间内发生的在 其
与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签署的《吉首市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二期工程 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包括已发生和将发生的)全
部权益及收益形成的应收账款为上海信托《贷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项下全部债权
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范围包括《贷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项下主债权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质押合同而发生的
费用、以及质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
(3)若吉首棕吉在《贷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项下构成违约,上海信托有权处
分质押财产以实现质权。
上述信托贷款合同签署后,原告上海信托分别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2018 年 2
月 7 日分别向被告吉首棕吉发放了信托贷款 3.5 亿元、0.85 亿元,履行了放款义务。
约定在满足合同生效条件后,调降案涉信托贷款利息;同时,约定管辖变更为“浦
发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
议》(系《信托贷款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 ,变更《信托贷款补充协议》“协议的
生效”条件。
知函》,告知案涉信托贷款利率下调。
在上述《信托贷款补充协议》签订后,2026 年 2 月,上海信托、吉首棕吉、浦
发长沙、棕榈股份签订《四方协议》,棕榈股份为吉首棕吉在上海信托的信托贷款本
息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基于以上事实,因吉首棕吉、棕榈股份未按约定清偿逾期款项,原告现根据《信
托贷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有关约定,宣布上述信托贷款全部提前到期,要求被告
吉首棕吉立即履行全部还款义务,要求被告棕榈股份立即履行连带清偿责任,并实
现应收账款质押权利。
(三)诉讼请求(截至 2026 年 5 月 20 日,共计人民币 321,939,920.36 元)
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含逾期利息及罚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及计算
方式顺延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万元;
连带清偿责任;
项付款义务的,原告有权就被告一吉首市棕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 2017 年
《吉
首市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二期工程 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
其补充协议项下的( 包括已发生和将发生的) 全部权益及收益形成的应收账款折价,
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该应收账款的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被告一继续清
偿;
(四)诉讼目前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案号为(2026)湘01民初813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棕吉向公司提供吉首PPP项目的全部权益及收益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第二顺位质押
担保;该事项已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并对外进行了信息披露。
若被担保方吉首棕吉最终未能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公司可能需承担差额补足责
任。
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该项目的工程、项目运营、管理等事宜。该项目已于 2019 年
入运营期。
根据协议约定,吉首棕吉在项目运营期内主要通过收取政府付费资金用于偿还金
融机构贷款本息,政府付费期限与吉首棕吉的项目贷款期限基本保持一致。该项目运
营期限为 13 年,目前处于第 7 年,项目公司前期已累计收取政府付费的部分金额;
现阶段主要由于政府财政资金未能及时足额付费,导致项目公司未及时向金融机构偿
还项目应付的贷款本息。根据吉首棕吉测算,该项目剩余运营期内应收取的政府付费
金额可以覆盖金融机构贷款本息。
目前,公司和吉首棕吉已就政府欠付问题开展多方沟通、协商工作;后续将进一
步加大催收力度,加强与政府方、金融机构的沟通,积极推动政府付费资金的及时兑
付;同时,公司将及时关注诉讼进展情况,必要时要求吉首棕吉履行反担保承诺,亦
不排除采取司法途径等手段进行追偿,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任均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承担差额补足责任,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遵循会计准则的谨慎原则,及时跟进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以及承担差额补足
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的影响须以审计机构
确认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