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
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 2 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 2 名。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
六次专门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
《关于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的审核意见
经逐项审议,我们认为:本次确定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四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北京百通寰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四,北京百通寰宇科技有限公司系
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其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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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四构成关联交
易。经审核,我们认为,该补充协议内容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郝国敏、张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