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6-033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召开
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
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
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
关反馈进行记录;
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
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
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
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