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6-065
债券代码:123257 债券简称:安克转债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可流通,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8 月 6 日。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办理了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情况概述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简述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0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201,903 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具体如下:
序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姓名 职务
号 票数量(万股) 益数量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Sanghyun 核心技术及业
Jeong(韩国) 务人员
小计 97.23 18.51% 0.184%
其他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303 人) 322.96 61.49% 0.611%
首次授予合计(305 人) 420.19 80.00% 0.795%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
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
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
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
第一个归属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
第二个归属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
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
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
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
效,不得递延。
(3)禁售安排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之后,对激励对象相应持有的公
司股票进行转让限制的制度。除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克创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之外,本激励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之后,不另设置禁售期。本激励计划的禁售安排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执行,具体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规定。
④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
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
-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
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一个归属期
(50%)
长率不低于 10%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归属期
(50%)
长率不低于 2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准;“扣非归母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准,并需剔除公司本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
生的股份支付费用所影响的数值。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
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 100%,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
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 0,激励对象当期
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归
属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情况划分为 S、A+、A、B、C 五个档次,激励对象在
一年的绩效考核中,如果连续两次结果为 B 或者任意一次结果为 C,则为不合格,
其他情形为合格。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所有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
归属的比例: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
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
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
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对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告编号:
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8)。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05 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 4,201,903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4 年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0.62 元/股调整为 40.02 元/股,监事会对相关
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
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0.02
元/股调整为 38.52 元/股,同意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1,050,475 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于调整 2022 年、2024 年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8.52 元/股调整
为 37.82 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于调整 2024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作废 2024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由 37.82 元/股调整为 36.12 元/股,同意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于 2024 年 9 月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权益分配前总股本 531,410,7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6.00 元 人 民 币 现 金 ( 含 税 ) , 预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0.62 元/股调整为 40.02 元/股。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
《关于作废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由于公司于 2025 年 6 月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权益分派前总股
本 531,538,1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97,307,298.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公司将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0.02 元/股
调整为 38.52 元/股。
由于 2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05 人调整为 281 人,实际可归属限制
性股票 200.7706 万股。
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1,050,475 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于调整 2022 年、2024 年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由
于公司于 2025 年 9 月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权益分派前总股本
派发现金红利 375,310,323.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8.52 元/股调整为
《关于调整 2024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案》。由于公司于 2026 年 5 月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权益分派前总
股本 536,276,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11,669,81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公司将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7.82 元/股
调整为 36.12 元/股。
由于 38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6.7167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243 人,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 174.0391
万股。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或离职,自愿放弃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8786 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综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
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36 人,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0.1605 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二、关于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可为满足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2024 年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日为 2024 年 7 月 16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为 2026 年 7 月 16 日至 2027 年 7 月 15 日。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将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成就的情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审计报告;
见的审计报告; 一情形,满足归属条
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
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
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对应考 经审计,公司以 2023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核年度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
长 率 为 74.30% ; 以
第一个归属期 长率不低于 10%;或以 2023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
(50%) 为基数,2024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23 年 扣非 归母 净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
增长率为 62.20%,满
第二个归属期 长率不低于 20%;或以 2023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
(50%) 为基数,2025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足本激励计划首次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准;“扣非归母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 属期的业绩考核目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准,并需剔除公司本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
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所影响的数值。 标要求。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
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 0,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
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授予部分且目前在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归属比例,
职 的 激 励 对 象 243
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名,不存在连续两次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
结果 为 B 或者 任意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情况划分为 S、A+、A、B、C 五个档次,激励对象在一年
的绩效考核中,如果连续两次结果为 B 或者任意一次结果为 C,则为不合格,其他 一次 结果 为 C 的情
情形为合格。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所有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 形,共计 243 名激励
比例: 对象绩效考核结果
合格,满足第二个归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属期个人层面归属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比 例 为 100% 的 条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 件。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
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由于 3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或离职,自愿放弃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8786 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因此,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归
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36 人,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0.1605 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单位:股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的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 本次归属数量占其获授限制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祝芳浩 董事 954,288 477,144 50.00%
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235 人) 2,448,922 1,224,461 50.00%
合计 3,403,210 1,701,605 50.00%
注:在本次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或离职,自愿放弃本次可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 3.8786 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可流通。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
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出具了“鹏盛 A
验字[2026]00006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6 年 7 月 15 日新增注册资
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经审验,截至 2026 年 7 月 15 日止,公司从激励对
象 收 到 本 次 申 购 资 金 合 计 人 民 币 61,461,972.60 元 , 其 中 增 加 股 本 人 民 币
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 586,352,713 1,701,605 588,054,318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系截至 2026 年 7 月 29 日情况,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安克转债”处
于转股期,本次归属后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由 586,352,713 股增加至 588,054,318 股。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
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润为 254,513.1880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4.7715 元/股。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
完成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588,054,318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5 年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
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按照《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安克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106.92 元/股调整为 106.72
发行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归属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进入
第二个归属期,且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当期归属名单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
整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