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 关于终止委托管理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05 0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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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6-039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收到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交通公
司”)发出的《关于终止<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山东
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华能(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协
议>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一、委托管理协议签署情况
《关于拟与能源交通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能源交通公司、华能(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山
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华能(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约定能源交通公司阶段性将资产管
理公司日常管理职能根据协议约定的条款委托给公司进行全面管理,
由资产管理公司承担和支付管理相关资产或权益的经营成本和费用,
协议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与能源交通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7)
                             。
   二、终止原因及相关安排
   协议第 21.3 项约定“不论协议是否有其他规定,①在委托方向
受托方提前 30 天,②受托方向委托方提前 30 天,发出终止委托管理
通知后,发出通知的一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委托管理。”能源交通公司
根据前述协议约定向公司发出终止委托管理的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
起满 30 日,协议正式终止,委托管理关系同步终止。公司将根据实
际管理期间,按照协议约定向资产管理公司收取委托管理费。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委托管理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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