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1 证券简称:唯万密封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 元/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择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 或 股 权 激 励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85,9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9%,最高成交价为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
方案。
二、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相
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
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