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6-06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励对象人数为 41 人,共计 440,4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7%,回购价格为 7.56 元/
股;
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56,209,336 股减少至 255,768,936 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议通过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首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且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进
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
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
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
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获得批准。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规定,以及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因此,公司对 4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的 440,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分别向全体股东每
规定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程序,公司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7.56 元/股,回购资
金总额为 3,329,424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验资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了《苏州恒铭达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 332C000239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256,209,336 股减少为 255,768,936 股,公
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股份 198,303,748 77.40 0 198,303,748 77.53
二、有限售条件股份 57,905,588 22.60 -440,400 57,465,188 22.47
总计 256,209,336 100 -440,400 255,768,936 100
注:最终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
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
价值。
五、备查文件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致同验字(2026)第 332C000239 号)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