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
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70.00 元/股
(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含)。同时,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防范汇
率、利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与经营稳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已建立健全审批流程与风险控制体系,业务开展严格
遵循相关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编制的《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