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1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4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H 股股票发行并上
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于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情
况
鉴于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拟将董事会成员由 8 名减少至 7 名,其中非独立
董事为 3 人、独立董事为 3 人、职工董事 1 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拟对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以下简称“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适用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草案)》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草案)》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公司章程(草案)》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草案)》条款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会由 8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职工董事 1 人,独立董事 4 人,董事 职工董事 1 人,独立董事 3 人,董事
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生。
上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在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
次发行的 H 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
修订外,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继续有效。修订后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
有 限公司 章程 ( 草 案) 》 全 文 同 日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