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6-059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8 月 4 日(周二)下午 14:00
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海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周银宁
女士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
则》”)和《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729 名代表 729 名股东,代
表股份 323,579,2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383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代表 5 名股东,代表股份
东共 724 名,代表股份 39,915,6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01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136,4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371%;反对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38,0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3034%;反对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1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177,5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498%;反对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79,1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4047%;反对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8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137,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375%;反对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39,5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3071%;反对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9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
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