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6-044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 象屿 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 象屿 Y3
债券代码:244130 债券简称:25 象屿 Y4
债券代码:244131 债券简称:25 象屿 Y5
债券代码:244650 债券简称:26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5620 债券简称:26 象屿 Y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8 月 4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85
号象屿集团大厦 216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捷、副董事长齐卫东由于工作原因
无法参加,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林俊杰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508,842,442 99.9177 1,079,275 0.0714 162,489 0.010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于申请开
展应收账款
项计划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珂、潘舒原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