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4 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 51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亚仁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八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
八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
结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至 29 日期间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四川福
蓉科技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
购邀请书》”)并正式启动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发行工作。经 2026 年 7 月 30 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
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
竞价结果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
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40,650,406 299,999,996.28
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
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发行审核及注册文件要求等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发
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的根据规则或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届
时将由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直接办理,
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
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的下列事项: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
协议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署《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
协议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签署《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
购协议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资基金签署《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
件的认购协议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结合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更新编制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6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
制的《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及《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无反
对票;无弃权票。
结合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更新编制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6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经审
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及《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无反对票;无弃
权票。
结合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更新编制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6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经审议,公司董事
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及《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被
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
意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公司中小投资者知情权,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
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
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
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基于公司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公
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
更新,并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
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具了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的具体承诺。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 2026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
事宜编制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经审核,公司董事会确认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同意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本次发行的工作需要,公司编制了《四川福蓉科技
股份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编制的上述《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出具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意见》。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四川
福蓉科技股份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所涉事项。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