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形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
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
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不高于人民币
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
况确定。
本次回购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完成之日前,
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币普通股(A 股)。
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
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
元(均含本数)。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4.01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为 7,137,759 股至 14,275,51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数量为准。
用途 拟回购股份数量 拟回购资金总额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员工持股计划或 7,137,759 股
者股权激励 -14,275,517 股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资金不足购买 100 股股票视为达到回购的
资金总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
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
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七)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
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
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
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八)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
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
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执行等与本次回购相关的事项;
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
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
进行相应调整,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
或者部分工作;
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五日